争彰银经营权之争 财政部未违约 不必赔偿 台新金则赢面子输里子

27.04.2016  13:15
台新金在彰银经营权之争经营权,可能沦为「赢了面子输了里子」。(资料照片)

台新金与财政部的彰化银行经营权争夺诉讼战,台新金指控财政部违约致丧失彰银经营权,要求回復原状,财政部须改派台新金推荐的3人任董事,并求偿165亿5800万元天价官司,经两度临宣判前再开辩论,台北地方法院今(27)日审结,合议庭认定财政部并没有违约,也不必赔偿天价,但在台新金仍属彰银最大股东期间内,财政部不能妨碍台新金指派的代表人当选彰银过半董事席次。

依北院的判决,台新金既不能拿回彰银经营权,也不能求偿天价经营损失,要争经营权只能在下届董监事改选才有机会。法界人士直指台新金这场官司,可说「赢了面子输了里子」。

合议庭认定,财政部当初的新闻稿是属要约性质,双方成立契约关系,但契约中移转经营权属「一次性履约」,早在彰银21届董监事改选由台新金取得经营权,就已履约完成,前年的24届董监改选,依台新金实力本就不足当选取得过半董事席位,财政部并无违约。本案可上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