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女客户上摩铁「讨论案情」大老婆捉奸结果竟是…

29.11.2017  02:31
2017年11月29日 00:01 中时电子报 黄眉青 /综合报导

7旬黄姓律师两年前,偕50多岁王姓女客户上汽车旅馆「讨论案情」,被正宫逮个正着,因通奸证据不足,王女得免除刑事责任,但黄妻仍向王女索赔,高雄地院判王女应赔偿30万元。

苹果》报导,王女辩称,2014年是为讨论案情才与黄姓律师上汽车旅馆,绝无和黄男偷情一事,拒绝赔偿黄妻,但法官不採信王女辩词。

合议庭指出,当天黄妻偕徵信社人员进入旅馆房间,只见床铺凌乱,只能证明黄男与王女有不当亲密行为,且黄男庭上自爆不举,法官无从判断黄男与王女是否确实有性交行为。

就王女与黄男曾发生不当亲密行为,合议庭认定王女侵害原告配偶权,判她陪黄妻30万元,可上诉。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