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盼本会期通过反媒体垄断立法

17.03.2016  19:28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表示,现行的「广电三法」无法规范频道代理商,为顾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盼能在这会期通过反媒体垄断法,将频道代理商纳入规范。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与黄国昌今天举办「反媒体垄断法制化」公听会,邀请学者、业者、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等人士参加。

徐永明表示,有线电视產业中,有少数系统业者从上到下垂直控制整个產业,这些系统业者又与频道代理商多所重迭,掌握频道上下架决定权,主导整个產业,恐妨碍新进业者权益。

徐永明表示,现行的「广电三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广播电视法与卫星广播电视法)无法规范频道代理商,为顾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盼能在这会期通过反媒体垄断法,将频道代理商纳入规范。

出席公听会的国立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洪贞玲表示,反媒体垄断立法要除弊兴利,除弊部分包括媒体集中化管制规范,以及启动跨媒体集中化调查与检讨机制;兴利的部分则应设置媒体多元发展基金,并对自制节目内容予以规范,特别是精华时段时自制节目比率不得少于70%。

国立臺湾师范大学大眾传播研究所教授陈炳宏则说,全世界只有台湾有频道代理商,是造成產业上下游垂直垄断的主因,应该要让频道代理商直接消失;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智慧财產权研究所助理教授江雅绮则认为,一定规模以上的系统业者,应禁止成为频道代理商。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法律事务处副处长黄文哲说,102年民间版草案到现在是否还适合继续沿用,可再讨论。他说,台湾面临的是节目内容有无竞争力,「与其讨论如何更禁止,不如讨论如何更开放」,反而能避免被操作;NCC综合规划处副处长纪效正则说,NCC还有需要再精进的地方,会将各界意见纳入。10503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