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18年旧情復燃 女与人夫直奔摩铁激战、车震

06.05.2018  12:04
2018年05月06日 11:22 中时电子报 吕承哲

一名杜姓人夫与张姓女子曾为情侣,18年后他们再次相遇,杜男向对方倾诉,每次经过女方老家时,都会想起以前的种种,进而向旧爱告白,双方因此爱苗復燃,直奔新北市三重区摩铁嘿咻,还发生5次车震,杜妻发现后愤而提告。

判决书指出,杜妻主张,张女明知对方有家室,却在2015年1月至同年2月15日间,在淡水、三重、新庄、乌来、九份、环河快速道路与丈夫发生车震,并于摩铁发生5次以上的性行为,因此求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张女供称,杜男向她告白,并拿出两人以前交往时所拍下的照片,问说「想不想要去宾馆?」才因此答应对方,张女也表示,在杜妻提起妨害家庭刑事告诉前,已经结束这段关系,无意破坏杜男的婚姻,私下也没有联络,且杜妻已对丈夫撤销告诉,显见已与杜男和解。

台北地方法院考量,杜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判张女因刑事判决处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民事判决张女赔偿5万元,全案可上诉。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