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女微信骂上司 遭法院判赔精神损失

01.03.2016  19:02
大陆一女子在微信群里,用辱骂言语污辱上司,遭法院判赔5000元人民币。图为微信app。(本报系资料照片)

法制晚报》报导,北京一张姓女子因被公司解职时未领到部分工资心生不满,便在微信群组里大骂其上司魏女士。魏女士认为张女士的侮辱性言论对其名誉权,一状将张女士告上法院,向她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元人民币。

魏女士表示,2015年2月2日时张女士入职该酒店,受聘行销主管。但张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试用认为她不能胜任该工作职责,于2015年7月17日与其解约。魏女士称,张女士在接到通知后表示不服,并对她心存不满,随后通过各种方式对她进行辱駡、威胁以及人身攻击,并多次在员工微信群(该群内共26人)发布对其及家属的侮辱性言论、恶意捏造影响夫妻关系以及影响公司同事关系的谎言。

张女士表示,她确实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对魏女士辱駡。但张女士说,公司开除她时未付清工资以及她之前未公司垫付的费用,直到经过劳动仲裁才得以补偿。魏女士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对此事负有一定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女士在特定公开群体中发布侮辱、诽谤的言语,有侵害名誉权的事实。被告与原任职单位存在劳资纠纷,应採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而张女士借网路辱駡他人,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反而引发新的矛盾,并不可取,被告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採纳。

原告魏女士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同时考虑到微信群是特定的群体,并不如微博或网路论坛的受眾面宽泛,对于原告的名誉损害有限,金额约为5000元人民币。

(中时电子报)

文章来源: 女子被解职时被欠薪 微信群里骂上司判赔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