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信徒幼女 灵修创办人重判
26.12.2014 18:35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一名妇人迷信灵修团体,竟将女儿献给灵修创办人欧阳显逞兽欲。最高法院今天判欧阳显、妇人各18年、12年徒刑定谳。
新北市一名妇人参加灵修团体「道之门生活学堂」走火入魔,不但自己与欧阳显发生性关系,还藉「能量导引」的名义及亲情压力,从民国100年起将年仅11岁的女儿带到汽车旅馆,让欧阳显染指性侵得逞,后来还强迫女儿与欧阳显陆续发生17次性关系。
少女不堪受辱,在日记写下被害过程,写着「想自杀」、「我觉得自己很脏」。少女后来在网友协助下,通报校方并报警。妇人事后曾将被害少女日记没收,还要少女谎称日记内容是写小说的幻想。
士林地方法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欧阳显14年徒刑,妇人11年徒刑。
案件上诉高院,合议庭审理后指出,搜证录音里创办人欧阳显发出淫声浪语,对照少女遭受性侵无助呼救,令人鼻酸。欧阳显犯后矢口否认犯行,妇人身为少女母亲,还维护对方、避重就轻。
合议庭指出,考量两人事后与少女和解,并赔偿损害,少女对母亲还有所期待,仍有可能修復母女关系,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欧阳显18年徒刑、妇人12年徒刑。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1031226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6.12.201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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