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性侵学妹 法官认定「学妹有好感」败诉
22.04.2016 19:10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杜姓高中生在摩铁、学校顶楼性侵16岁学妹「小涵」,事后买避孕药给她吃;小涵罹患忧郁症,暴瘦20公斤,小涵母亲向其求偿60万元。法官认为,小涵曾提到对杜男有好感「一半一半」,无从证明有强制性交侵权行为,判其败诉。
判决指出,杜男与小涵为同社团学长、学妹,杜男在2013年至2014年间,带着小涵上摩铁,甚至在学校顶楼间嘿咻,事后还喂她吃避孕药,小涵向老师泣诉遭杜男性侵,警方才约谈杜男及其监护人到案。杜男强调,双方为两情相悦。
检警调查,小涵指称,杜男佯称谈事情,却把她带去旅馆,嘴巴说「好热」,双手脱衣服、裤子,接着把她剥个精光后性侵得逞;第二次则是他说「希望我陪他睡一下」,硬拉她上去摩铁后性侵;最后则是在学校顶楼「从背后插入」弄我。
杜男在性侵过程强拍小涵裸照,事后喂小涵吃避孕药,小涵向校方护理师询问时,事情才曝光。护理师证称,小涵态度暧昧,不愿意提到性侵细节;社工也说,小涵遭性侵后出现自杀念头,她也许有点喜欢杜男,但不表示愿意与杜男上床。
少年法庭认定杜男强拍裸照仅有道德瑕疵,加上当时小涵身上有手机,也可以呼救,裁定不付审理;检方也认定杜男未涉及强制性交罪,将其不起诉处分。
小涵母循民事途径向杜男求偿,新北地院则认为,小涵在社工访谈时说「不是完全不愿意,一半一半」,并承认对杜男有好感,被性侵后去电杜男质问「我们到底算不算在一起」,小涵心理状况不能证明为杜男所致,无从证明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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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16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