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总统专机有炸弹 律师判拘役15天确定
19.03.2018 16:5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在云林执业的蔡姓律师,去年元月寄电邮给总统府公共事务室,指「总统专机有炸弹」,事后被法办。审理时,辩护人指他犯案时精神耗弱;蔡父也出示儿子罹患慢性思觉失调症的诊断书,但因他自认精神正常拒绝鑑定,台南高分院仍依违反民航法处拘役15天,并宣告缓刑2年确定,不得上诉。
判决书指出,去年1月6日凌晨,蔡某在云林县的住家中,以雅虎奇摩电子信箱,寄送1封内文载有「因调查云林地方法院贩卖毒品海洛因吴基华法官贪污瀆职案件与法务部调查局有联繫,法务部调查局干员内线告诉我总统空中专机有炸弹要我放话恐吓蔡英文陈建仁要他们尸骨无存」等内容的电子邮件,给总统府公共事务室。
承办人员接获讯息后,随即通报负责总统专机安全事宜的相关单位查处,但经调查并未发现总统专机有被放置爆裂物。事后,国安单位根据IP位置,进而查知此信由蔡某寄出,经转报警方移送云林地检署侦结起诉。
审理期间,蔡某的辩护人指称,蔡犯案时精神耗弱;蔡父也提出儿子罹患慢性思觉失调症的诊断证明书,但蔡本人却自称精神正常拒绝接受精神鑑定;法官根据蔡某的歷次供词,也认定他犯案时精神正常。
云林地院原依违反民用航空法判拘役20天,缓刑2年;上诉后,台南高分院审酌他身为高知识份子、执业律师,不思谨言慎行,竟散布危害飞航安全的不实讯息,浪费社会资源,实不足取,但也考量并未造成实害,先前也无犯罪前科,加上又罹有慢性思觉失调症处拘役,处拘役15天,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2年确定,以资惩儆。
(中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19.03.2018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