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意义不大 动保团体盼推行动物福利

07.07.2016  16:05

动保法修正草案拟加重刑责至 5年,并对食用犬猫开罚。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执行长朱增宏对落实执法存疑,建议农委会及早推动国际间推行已久的动物福利专业,取代动保法,才全面。

农委会表示,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通过动物保护法修正草案,包含虐杀此法所管脊椎动物致死,刑责从现行的1年,最高拉升至5年有期徒刑,併科罚金最高达新台币500万元;另新增食用及持有猫狗成份的食品,未来也将开罚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当年朱增宏带领工作同仁奔走全台,取证台湾牛屠宰前,被人类如何强迫插入金属管、不人道灌水增重,以及流浪动物被如何不人道处死,进而催生动保法立法,朱增宏说,他相信动保法修正案会修正通过。

但他也说,刑责拉很高,重点是实务上「能否执行?」且判决时要注重罪责的比例原则;不然5年有期徒刑会变成象徵意义,实质意义弱化。

他说,除修法导向严刑峻罚,动保现况要改善,其实需要教育配合,改革相关文化、观念,不可能只靠农政单位推行动保法就能成就。

他举例,像是教育部主管的课纲教育,有关生命教育的现况,大多触及不要自杀、贩毒等,并就整体生命价值进行教育。

对于食用犬猫,单独拟具条文开罚。朱增宏提醒,推动政策必须要有整体性的思维,当然台湾社会现在对于禁吃猫狗肉是不会反弹,但是把猫狗无限上纲,「其他动物怎么办?」

他强调,农委会作为农政机关,不只主管宠物动物,建议及早思考将「动物保护法」,改为「动物福利法」,运用国际间推行已久,包含宠物动物、经济动物及实验动物的「动物福利」专业来推行业务,并订出动物福利的基准线,包含能吃、不能吃的动物,要如何兼顾动物福利执行相关业务,如此人及產业生存间的比例原则才能取得平衡。105070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