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济内湖园区撤案 争议一次看懂

16.03.2015  17:57
(图为慈济内湖园区北基地。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16日电)喧腾多时的慈济内湖园区案,今天下午在慈济基金会宣布撤案后,暂时画下句点。究竟整起事件为何引起社会舆论的极度关注?以下细说从头。

【事件起源】

慈济基金会于2005年向北市府申请保护区土地变更为社福用地案,盼在内湖区盖一栋10层楼高、可容纳2000人的「慈济内湖社会福利园区」,但引发当地居民和环团抗议,历经台北市长马英九、郝龙斌时代,均未能过关。

台北市长柯文哲上月接受建国高中刊物「建中青年」专访,感叹慈济花一大笔钱买保护区的地,「要改成开发,奇怪耶」。玄奘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释昭慧因此在脸书发文,批评柯文哲对慈济内湖社会福利园区开发案的说法。释昭慧的发言,掀起各方立场论战。

【主要争议点】

1、慈济内湖园区为保护区,是否适合开发?

反对方:

慈济位于内湖区的土地,其土地使用分区上属于「保护区」,属大湖地区的环境敏感地带,不适合开发。

慈济:

慈济内湖这块基地,在民国86年慈济购入前已经被严重破坏,场区里铺设柏油路,铁皮屋林立,脏乱不堪。此基地名义为保护区,实为破坏区。慈济希望将它改善为「兼具丛林、生态湖的慈善心灵园区」。

2、慈济内湖园区和过去内湖淹水是否有关?

反对方:

慈济内湖园区在法律上的地目仍是「溜地」,内湖区大湖里里长洪美惠说,慈济内湖园区位在北基地,对面就是大湖,后方山坡水流顺势而下,原本北基地能有4.5万立方米的滞洪量,若再开发,水排不掉恐怕造成淹水。

慈济:

台北市都委会厘清(99年12月6日),大湖山庄街与慈济基地分属不同水系。大湖山庄街一带的淹水,系属于大沟溪、米粉坑溪集水区,与慈济内湖基地的牛稠溪水系不同。过去淹水问题与慈济基地没有关系,慈济自购入后至今,没有进行任何的兴建与回填工程。

3、慈济的计划申请,是否符合环评规定?

反对方:

此案申请开发范围之全部土地均位于依水土保持法核定公告之山坡地范围,依据「认定标准」规定:「凡园区、一般废弃物再利用机构或老人福利机构位于山坡地,申请开发或累积开发面积一公顷以上,均属环评法所称「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且「对环境有不良影响之虞者,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之开发行为,依法必须环评。

慈济:

慈济内湖改善计画,主要为文教(慈善志工训练、社区爱心推广教育……等项目),内湖基地的规划案也都以平地为使用空间。依环境影响评估法、环境影响评估法施行细则,及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等相关规定,慈济内湖基地皆未达需办理环评之规模,依法不需环评。

4、 慈济变更为何是适用『国防或经济发展之需要』的条文?

反对方:

此案不应适用《都市计画法》第27条第1项第3款,该条款所称「为适应国防或经济发展之需要」,是指为配合国防或经济发展所必需之紧急重大设施,非迅行变更无法适应国防或经济发展之需要者。2010年都委会审议大会时,民众以慈济开发内湖基地并无国防发展需要又无经济发展效益,就提出质疑。

慈济:

慈善的投入也是公益经济的一环,会带动整体GDP的成长。公益慈善团体在购置相关物资与用品投入社会扶助的同时,带动整体社会的善经济之循环。慈善志业在全世界都是属于是「公益经济」,慈善救济是「善经济」。

5、慈济为何一定要选内湖兴建内湖园区:

反对方:

媒体报导这块地被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于1996年花约13亿元买下,之后慈济认为只是这样的利用并不够,因此申请变更地目重启开发。台北市长柯文哲则质疑,慈济在双北就有大量土地可以用,为何执意要用内湖。

慈济:

内湖是一个高度经济发展的地方,居民们可以透过为弱势者服务的历程,提升心灵价值,以体现公益互助的意义。慈济内湖园区除了有水保公园供民众休憩之外,更是内湖居民做志工、服务他人的地方,透过慈善行动提升自我生命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