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10年后将出庭 郑性泽:我无罪

12.04.2016  11:38

「我无罪,我是郑性泽」。被控14年前枪杀警员,遭判死刑定谳已10年的郑性泽,台中高分检3月提出新事证声请再审,台中高分院今天下午将传讯他出庭。

冤狱平反协会在脸书(Facebook)专页上写道,「我无罪,我是郑性泽。4/12,是我失去自由的5210天,在我死刑确定后的10年后,法院终于传唤我出庭」。

「在冤狱中,我学会了剪头髮的新技能。我送过来来往往的同学,每当他们要离开苦牢、重获自由时,我就为他们剪一颗『社会头』,我不知哪一天我才能为我自己理一颗『社会头』,重返社会」。

「之前,台中高分检为我声请再审,报纸上说创下司法史上首例,4/12,我想也是第一次,法院为死刑确定案件进行再审前的开庭,也是第一次,法院愿意让已经定谳的死刑犯,于再审前重新站上法庭」。

「4/12下午二点半,台中高等法院开庭完,律师团将在台中高分院门口召开记者会。我不知道能不能获得释放一起参与这场记者会,但是,我真心的希望,若我有幸参与这场记者会,能见到一路支持我的诸位朋友」。

郑性泽于民国91年1月5日跟罗武雄等多名友人到台中丰原的酒店唱歌,罗武雄因包厢跟小姐等问题,在包厢内开枪,员警抵达后发生枪战,最后罗武雄跟一名苏姓员警双双中弹死亡,受伤的郑性泽被认定是杀警凶嫌,并于95年被判处死刑定谳。105041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