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电协与邮协3个月内解散 或资產归国库

06.04.2016  15:33
立法院6日决议,交通部应在3个月内解散电协、邮协或资產归还国库,若届时交通部仍护航,将把交部移送监察院惩处。图为电信协会所在大楼。(杨兆元摄)

本报今天(6日)独家报导交通部护航邮政协会与电信协会,立委今痛批「讨国產」比「讨党產」还难,交部无视立院去年解散两协会的决议,是「无法无天」,决议3个月应解散电协、邮协或资產归还国库,若届时交通部仍护航,将把交部移送监察院惩处,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质询交通部主管财团法人绩效,因为去年立院就决议要求只剩「包租公」功能的邮、电协会捐财產后解散,交通部却以有违法之虞,迟迟不解散;立委今天大骂交通部,决议解散电协和邮协,删除今年的预算。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表示,电信和邮政协会的存废内容跟去年一样,结果「讨国產」比「讨党產」还难,官派董事都拒绝立法院决议收回电信、邮政资產,难保资產未来被民营企业带走。

他说电信协会摆明服务中华电信、邮政协会摆明服务中华邮政,用途集中于特定对象,人民当无法接受,决议要求交部再依去年决议,下令解散电信和邮政协会;若坚持不解散,两协会财產应回赠国库、包租公变成承租人、协会经费由中华电信和中华邮政补助。

不过交通部次长曾大仁强调,直接解散或捐赠财產可能引发上述协会部分成员因权益受损產生的诉讼风险,且现有实质功能如果发生诉讼,可能造成监督时期中断,会尊重立院决议、持续研究。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