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初审 房东供弱势租屋 1万元免课税

06.04.2016  18:35

为保障弱势居住权,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初审通过《住宅法》,规定房东出租予接受政府租金补贴的弱势族群,所获租金可免徵所得税,但最高以1万元为限。根据财政部计算,若以内政部去年释出6.1万户申请数量为基础,每年税损约4亿元。

内政部长陈威仁指出,内政部自2007年开办「整合住宅补贴资源实施方案」以来,租金补贴每户每月最高4千元,但有民眾反映,因房东需要补税而变相增加租金或不愿出租,特此修法。

行政院版版本原订免税额是4000元,但民进党立委赵天麟认为金额过小,效果不彰,建议「全额」免纳所得税,经协商,免课所得税金额以1万元为限。

营建署署长许文龙会后受访表示,依照立院通过版本,应可鼓励更多房东把房子拿出来,供弱势租屋;至于未来申请量的实际变动,仍待实际施行后再评估。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