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诱杀房东弃尸 15年徒刑定谳

17.05.2016  13:18

香港籍男子麦家祺2年前杀害房东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但二审因达成和解改判15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23岁的麦家祺在民国98年经申请来台就读中国文化大学,后来因故休学。他从102年起以每学年新台币10万元代价,向林姓房东租下位于台北市士林区的套房,后来改为按月付款。

麦男找工作不顺,103年11月底未如期付租金,12月2日约好找房东来查看冷气,房东催租抱怨「你为什么这样不尊重我,且说话态度这样差」,他愤而出拳、拿哑铃攻击房东,又拿水果刀杀害对方。

一审依杀人罪判麦男无期徒刑。案件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定,麦男恣意剥夺被害人生命,犯罪情节重大,但考量他透过父母与被害人家属以500万元达成和解,且依精神鑑定,他有忧郁情形,因此改判处15年有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10505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