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明年底 所属机关学校全建屋顶太阳能发电

21.03.2016  16:43

桃园市政府今 (21)日宣布大同标得第2阶段所属机关、学校屋顶太阳能发电计画,促成明年底全市完成装设,并挹注20年4亿元租金收入。

桃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表示,全市约360个机关、学校,扣除无法施作的场地,经评估约200个公有房舍适合装置屋顶太阳光电发电系统,第一期在去年完成50处,剩下150处规画两年内全部完成。

市府环保局指出,经济部能源局鼓励北部县市积极推动并调高售电趸售费率12.5%,市府今年标租计画经过公开评选,由大同以最高售电回馈比例22.5%得标,回馈率再创北台湾最高纪录,除预估20年回馈4亿元租金收入,大同也承诺20年后无偿赠与市府太阳光电系统设备。

市府环保局说,大同将在明年底完成,每年可发电1,653万度,减碳量超过8,610公吨。

市府环保局强调,屋顶标租发展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是环保局主办推动的示范模式,市府不用编列经费设置,只要提供屋顶供系统商,还可从系统商售电收入收取一定百分比的回馈金,当作是出租屋顶的收入,去年回馈率17.2%已创北台湾之冠,今年再创纪录。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