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打小强变性侵 男子调解赔偿换缓刑

30.04.2016  00:21

半夜到女网友住处打小强,最后却演变成性侵,巫姓男子(22岁)因克制不住自身衝动,强制性侵心仪女子铸成大错,彰化地方法院考量事后男子已与被害人成立调解,愿意赔偿25万元,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年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并交付保护管束。

去年4月13日,巫男透过脸书认识23岁妙龄女子,因心生爱慕有意追求,经常在网上主动与女子联络聊天,两人互动频繁。2天后深夜11点多,两人又在网路聊天,女子发现租屋处浴室出现大蟑螂,惊恐失控尖叫,透过网路向巫男求救。

谁知巫男赶到女生住处帮忙灭蟑后,发现该女独居又四下无人,认为有机可乘,竟一时衝动不顾女子拒绝与反抗,强行拉扯女子至椅子旁,并掀起女子上衣及脱下她的内裤,强吻女子嘴巴、脖子及颈部,并对她性侵,女子用力将他推开,巫男却不罢休,一把将被害女子强抱到床上,压制女子身体强制性侵得逞。

判决书指出,被告利用被害人信任求助之机会,不思以正当手段追求,一时性欲衝动,对之性侵,使被害人身心有负面影响,所为确属可议,但念及被告无前科且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成立调解,愿按月赔偿支付总金额25万元,被害女子也替他求情表示不愿追究被告刑责,因此量处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4年并交付保护管束。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