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洲分局员警陈昭宏执勤遭遭酒测值达0.87的陈姓女驾驶撞断双腿,经急救仍右小腿截肢。陈女遭检方声押未准,法官谕令10万元交保。
陈女带回警局制作笔录,初步了自称昨天凌晨4时多跟朋友在台北市吃姜母鸭,仅喝了1瓶多的玻璃瓶装啤酒。
讯后,警方依公共危险及过失重伤害等罪嫌将陈女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官昨晚讯后向新北地院声押。经法官召开羁押庭审理,今天凌晨谕知新台币10万元交保。10507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