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下关键赞成票 詹顺贵:内心并不支持兴建

15.03.2018  18:02
2018年03月15日 17:36 中时 洪安怡

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投下关键1票,让深澳燃煤电厂扩建环差案过关,引发舆论挞伐。詹顺贵回应,个人理念不可凌驾于法律,因此,他是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要件而做出适当的抉择,但撇开环评框架,他的确不支持再兴建燃煤电厂,但这就是现行《环评法》的制度缺失,必须透过修法来处理。

环保署环评大会昨(14)日审查新北瑞芳深澳燃煤电厂扩建案,经近4小时激烈讨论,昔日力挺禁用生煤的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投下关键赞同票,1票之差让该案顺利通过,让外界痛批环保斗士成燃煤推手,詹顺贵背弃理念,应该下台负责。

詹顺贵回应,该案并非全新的开发案,而是「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是基于原有12年前环评通过后,现在提出变更规划,必须进行新旧规划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比较其差异。且没有认定不应开发的这个选项,只有修正后通过、重做环评2种选择。

而该案机组超临界到超超临界,两部机组从160万千瓦降到120万千瓦,詹顺贵认为的确降低污染许多,不符合《环评法施行细则》第38条规定重做环评的条件,因此,「纵使理念上不认同燃煤电厂的新建,掌握公权力,就不能凌驾法律,在现有法律局限下,也只能忍痛符合法律要件的修正通过此一选项」。

「先法律再理念,这是迟早要面对的」詹顺贵强调,老旧环评案没退场机制的问题,要透过修法来解决,但在修法完成前,他只能依照现行规范做出决定;而该案通过以后是否真的要开发,上位者可以自己决定,重新检讨其必要性。

倘若撇开环评环差的框架,詹顺贵坦言,他其实不支持现在还要兴建电厂,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不是一个乾净的能源;至于是否要背负政治责任下台?他洒脱回应,「没有下台不下台的问题,要走随时都可以走」,但就这件事而言,自己并无背弃理念,也没有做出错误判断,不该为了这件事情而离开。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