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生活费先罚站 受经济暴力应求助

02.03.2016  19:26

「拿生活费要先罚站」,卫福部今天公布调查结果,台湾妇女每4人有1人一生中曾遭伴侣暴力伤害,除精神、肢体,经济暴力也上榜,被害者囿于经济弱势更无助。

卫生福利部民国104年参考联合国、欧盟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性组织调查指标、调查方法与对象,针对台湾18岁至74岁的妇女遭受亲密关系暴力概况与盛行率,做初探性访视调查研究。

结果发现,妇女遭受精神、跟踪及骚扰、经济、肢体、性暴力中任何一种暴力的一年盛行率为10.3%,终生盛行率则提升为25%,意即台湾每4名妇女中就有1人一生中曾遭伴侣暴力伤害。

研究指出,18岁以上妇女受访者,在过去12个月遭受亲密关系暴力样态,以精神暴力占最多数(7.7%),其次是经济暴力(3.4%)、性暴力(2.3%)、跟踪及骚扰(1.9%)与肢体暴力(1.1%)。

保护服务司长张秀鸳表示,大多数18岁以上妇女受访者亲密关系的衝突,可能不是以肢体暴力开始,而是以口语(如诋毁、侮辱、惊吓、冷漠相对、限制或威胁等)或情绪暴力开始,关系逐渐恶化后,再出现肢体暴力,且经济暴力在一年盛行率中高居第二位,这项讯息不容忽视。

她说,经济暴力是行为遭到控制,如加害人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却不给被害人生活费;交付生活费冷嘲热讽、钱用丢的,甚至要求被害人罚站才能拿钱;也有人是规定买东西都要拿收据;强迫被害人担任保证人、向娘家借钱等恶性伤害自尊的行为。

张秀鸳表示,研究也显示,18岁以上妇女受访者,可能因为经济能力无法摆脱亲密关系暴力,持续陷入亲密关系暴力循环,为协助受暴妇女自立生活,卫生福利部辅导各县市政府提供协助和庇护服务。

她说,亲密关系暴力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呼吁民眾要多关心自己与周遭亲友,发现有亲密关系暴力徵兆,一定要勇于求助,避免伤害扩大。105030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