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持刀被抢算窃盗 民怨警「二次伤害」

03.03.2016  21:44
屏东分局员警疑涉大案小报,让报案民眾感觉二次伤害。(林和生摄)

屏市一名妇人本周某日凌晨4时,遭歹徒闯入住家持刀劫财,更意图劫色,所幸她以月事来为由躲过一劫,但承办员警事后制作笔录仅以单纯窃盗罪受理,事后经熟悉法律友人反应才改以强盗罪侦办,民眾大骂,这不是吃案什么才是吃案!分局长陈其锋也坦言疏失,将对警员再教育。

妇人亲友表示,案发当时女主人在屋内熟睡,1名歹徒翻墙爬进屋内,并进入主卧室翻箱倒柜,她从睡梦中惊醒直呼「是谁」,突然一把尖刀就抵在她的腹部;对方要求交出财物,她只能乖乖将皮包内现金交付,歹徒突然又脱下裤子,企图劫色,但她强调自己月事来,且怕吵醒家人,他才悻悻然地翻墙逃离。

早已吓到瘫软的妇人回过神来立即报警,但员警到场仅问损失多少财物、有没有受伤?最后在报案三联单上的案类上着名「窃盗」,直到向友人转述过程才惊觉差别大了,随即要求承办员警重新制作笔录,对方竟又再笔录上加注,被害人欲增案情。

全程协助的友人气愤表示,因为这份瑕疵笔录,可能影响未来法庭上对嫌犯的论罪轻重,且窃盗及强盗罪刑差很大,对方都已经亮刀相向,竟还硬要朝「窃盗罪」侦办,这不是故意大案小办,就是员警对刑事案件的认定有非常大的疏失。

屏东警分局长陈其锋表示,目前已锁定2名可疑嫌犯进行追查,而员警制作笔录在案发24小时内进行更正,程序是符合规定,不过显然已经造成民眾观感不佳,事后会详细调查原委,并对员警进行相关教育宣导,他也强调,绝对不可能吃案。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