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未立案招生 竹市府:发文康桥说明

14.03.2016  21:39

新竹市政府教育处接获民眾反映,指康桥学校财团法人在新竹未完成立案就进行招生。竹市府表示,将发文请康桥说明,若违反法令且未改善,将按次处罚至改善为止。

康桥今年1月透过法拍标下新竹硅谷国民中小学的校舍及校地,将进驻新竹私立学校市场,然而却被民眾发现,3月12日该校还未完成立案,却在新竹教育大学召开说明会进行招生,直呼「很不应该」。

教育处表示,经查康桥学校财团法人目前所涉学校尚未完成相关许可立案,仅在3月10日将「康桥学校财团法人新竹市康桥双语国民中小学筹设计画书」送市府申请筹设,目前正依据计画内容进行审查。

教育处表示,依据「私立学校法」第39条规定,私立学校经学校主管机关许可立案后,始得招生,但康桥学校财团法人上周才将筹设计画送新竹市政府申请,尚未合法于新竹市完成立案,市府也未同意招生。

竹市府表示,将发文请康桥说明,若违反法令且未改善,将依私立学校法第78条办理,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至改善为止,以维护家长及学生就学权益。105031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