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废死法官 判郑捷死刑定谳

23.04.2016  00:02

最高法院今天判处台北捷运杀人案被告郑捷死刑定谳,受命法官黄瑞华说,她仍赞成废除死刑,但本案依法判死是无可迴避的选择,「这是困难的决定」。

台北捷运杀人案造成4死22伤,黄瑞华、庭长陈世淙、陪席法官王敏慧、吴三龙、陈宏卿组成的最高法院合议庭,审理时曾破例提讯郑捷,创最高法院首例。

合议庭认定郑捷罪证明确,犯下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指最严重罪行,判处死刑定谳,这是最高法院近两年来再度判处死刑,郑捷成为第43名待枪决死刑犯。

过去曾说死刑有违宪之虞的黄瑞华接受中央通讯社记者访问表示,她的言行没衝突,现在仍赞成废死,这是她选择的价值,未改变。废死是目标,但目前社会还没共识。

她说,「我不保证我不判死」。合议庭从宪法、两公约层次分析论理,郑捷大规模随机杀人,手段凶残、冷血,任意无理剥夺他人生命,合议庭依法判死是无可迴避的选择。

黄瑞华希望透过判决与社会对话,她说,台湾民主、法治,赞成或废死属言论自由,不是对错问题,而是价值选择。

黄瑞华表示,不希望看到社会一发生事情,就开始猎巫谩骂,甚至归责于单一因素,这也是为何内湖命案女童「小灯泡」的父母令人敬佩,因为他们理性思考,而非任意归责。105042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