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告期捡漂流木 保七警逮2嫌

07.03.2016  18:15

2名男子昨天在南投县信义乡捡拾红桧漂流木并裁切运输,遭保七总队第六大队员警查获。警方呼吁,漂流木需经开放才能捡拾。

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六大队今天表示,接获线报显示,信义乡一带有民眾捡拾、裁切漂流木,警方昨天晚间前往信义乡陈有兰溪爱国桥上游500公尺处巡查,发现2名黄姓男子涉及不法。

保七总队第六大队表示,黄姓犯嫌自备电锯裁切珍贵林木红桧漂流木,再由另一名黄姓犯嫌将已锯切的红桧搬进一辆白色自小客车,不法行为被所属南投分队查获,全案讯后依涉犯森林法及刑法窃盗罪嫌,移送南投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保七总队第六大队表示,漂流木属国有财產,必须经主管机关公告开放自由捡拾期间才能捡拾,呼吁民眾勿任意捡拾漂流木;根据森林法第50、52条文,盗伐林木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赃额5倍到10倍罚金,盗伐贵重林木刑期加重1/2。105030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