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推动影视发展 建置中台湾影视基地

01.03.2016  16:22

台中市持续推动影视產业发展,编列新台币7.8亿元在雾峰区吉峰国小前建置3.12公顷「中台湾影视基地」,将成为全台第1座政府兴建最完善的电影专业拍摄基地。

台中市长林佳龙今天在新闻局长卓冠廷等人陪同下,前往视察雾峰「中台湾影视基地」用地,并听取新闻局简报,说明影视基地的相关发展与规划内容。

林佳龙表示,雾峰是台湾电影的发源地,早年的台语电影几乎都在雾峰的台湾电影文化城拍制,台中气候温和、交通便利、文化丰富,雾峰更有包含雾峰林家、光復新村等在地特色人文景物。

因此,市府在雾峰打造全台最完善的影视基地,建置世界水准的专业造浪池,不但能成为国际行销的亮点,更搭配全台最大的摄影棚以及深水池等空间,提供国内影视剧组更多元的拍片选择,同时将为台中文化带来產业效应,带动观光发展。

林佳龙强调,市府将持续举办影视相关活动,并落实影视补助、协拍支援服务等,新闻局目前也正在积极筹划成立「台中市影视发展基金会」,期盼透过这些影视產业辅导政策,提供剧组更完善且便利的服务,让台中成为台湾影视產业的振兴基地。

卓冠廷指出,为推动影视產业发展,新闻局规划中台湾电影中心与中台湾影视基地,其中,「中台湾影视基地新建工程」第1期位于雾峰吉峰国小前,占地3.12公顷,拥有2座全国最大摄影棚、1座中型摄影棚、全台唯一造浪池等,预计今年完成规划设计及办理工程发包,整体建筑于民国107年完工,届时将引入民间营运团队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此外,台中有亚洲大学、朝阳科大等多所大专院校设有影视相关科系,后续影视基地建置完成后,将有助于產学合作,创造產业集聚,培育在地影视专才,并带动相关文创及经济发展。105030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