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持搜索票办案 下午自己被押进地检

18.04.2016  16:01

(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8日电)海巡署东巡局金姓士官,侦办砂石业者违反水土保持案,涉嫌索贿;上午持搜索票前往办案,未料下午,自己反被上手铐押进地检署。

廉政署日前接获检举,海巡署东巡局金姓士官,涉嫌利用侦办砂石业者违反水土保持和窃取国土案机会,持续向业者索贿。

廉政署指挥台东县刑警大队,不动声色监控金姓士官行动。4月8日,金姓士官前往台东地检署申请搜索票,前往砂石场办案,向业者索贿时,当场被埋伏的刑大干员逮捕,带回台东地检署。

「看了雾煞煞」,台东地检署人员说,「怎么早上来拿搜索票,下午自己被铐进来?」。

指挥侦办的检察官许萃华怀疑尚有共犯,将金姓士官声押获准,扩大侦办。

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徐宏儒今天表示,金员利用承办违反水土保持法、窃占国土等案件职务上之机会,佯称其受检察官指挥侦办并具有相当权限足以影响检察官侦结结果,可使涉案人不受司法追诉处罚。

金员并将案件搜证光碟交涉案人者,藉此取信当事人,以此方式向案件当事人索取贿款。

检察官调查,金员先于105年2月间,向某当事人诈得贿款新台币10万元,得手后食髓知味,又于4月间再向另一当事人索贿20万元。

徐弘儒表示,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掌握具体事证,会同廉政署南调组、海巡署东巡防局督察室、台东县警察局等机关单位,于4月8日下午,金员前去向当事人收取20万贿款先期款项1万元时,当场人赃俱获,予以拘提。

徐弘儒表示,金姓涉嫌人曾经承办台东多起刑事案件,且对外都以检察官指示侦办为名义,若有民眾受骗可至地检署检举告发;另外,承办检察官也将扩大清查,过滤金员经办案件是否涉有不法。105041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