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撞死2人 客运司机遭判刑6月

13.10.2017  23:19

蔡姓客运司机去年4月在新北市新店区,撞死1名违规闯红灯黄姓妇人,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5个月之后,蔡男驾驶客运行经仁爱路三段、復兴南路口时,再撞死疑为了赶公车突然闯红灯的7旬老翁,事后虽与客运公司共同赔偿280万达成和解,请求给予缓刑,但高等法院今(13)日仍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蔡男6个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不过可以上诉。

高等法院指出,蔡男是营业大客车司机,行经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不论有无号志、交通人员指挥、甚至有行人闯红灯也罢,依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相关规定,都应暂停让行人先通过。

虽然张翁闯红灯违规在先,但蔡男未注意前方行人穿越道有行人将他撞死,也有过失,除触犯业务过失致死罪外,同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第86条加重刑责规定,判刑6个月,而且不得易科罚金。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