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贪芝麻官改判无罪 检方批判决「标新立异」

09.05.2018  19:57
2018年05月09日 19:12 中时 李文正

检举前汐止市市长黄建清贪污、被称为肃贪女英雄王玉升,勾结土地掮客李昌谕以及祭祀公业管理人蔡宏升索贿2亿元,再利用职务发出派下员证明,让建商能顺利取得土地。士林地院判王女13年、李男20年半、蔡男6年,高院今逆转改判3人无罪。一审法院表示,如果依高院的见解,那黄建清案是同一块土地、同一批人,歷审都认为有罪又该怎么解释,检方则批评高院无罪判决「标新立异」。

争议土地位在汐止火车站附近1400坪,现由建商盖成豪宅,2007年时任汐止市公所民政课视导王玉升认为是神明会,但前市长黄建清因收贿,认定土地是「保仪大夫祭祀公业」所有,2010年王回任汐止区公所,发给蔡等13名管理人派下员证明,土地得以用6亿多元卖给建设公司。高院判决认为,王只是延续前一任课员的行政处分,并无违法。

另外,高院法官认为,王玉升介绍朋友买卖土地,纵使有违背公务员服务法等规定,应接受行政处分,约定事后收受4000万的佣金,与派下员证明并无对价关系。

但一审院、检认为,王女明知道土地是祭祀公业而非神明会所有,王更检举前市长贪污,自己在2007年与张汉民交接时,特别交代土地管理人属「神明会」,却自己回任民政科视导后,发给祭祀公业派下员证明,并非延续上一任的行政处分。

另外,原审法官认为,高院认为是王索取的费用是佣金,那么黄建清案是同一块土地、同一批人所为,歷审都被判决有罪,又该用什么标准来看。而士林地检署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有检察官认为:「高院的见解把一审法官当作白痴吗?根本就是标新立异。」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