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枪枝插腰搭捷运 莽男判刑3年4月

01.04.2018  11:35
2018年04月01日 10:40 中时 陈志贤

陈姓男子去年5月带改造手枪搭乘捷运,不小心掉落,被眼尖民眾发现报警,警方获报在台北车站逮捕陈男送办。台北地院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处陈男徒刑3年4月,併科罚金5万元。

检警调查,陈男去年5月间在永寧捷运站月台等车时,插在腰际的枪枝不慎掉落,遭民眾发现报警;警方获报趁着陈男在台北车站下站时逮人,当场查获改造手枪1把、子弹17颗。

警方鑑定发现,陈男持有的枪枝及6颗子弹具杀伤力,讯后依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将陈男移送法办。

陈男供称,当天他是受郑姓友人指示,向绰号「阿明」的男子取得枪弹,要并把枪弹交给郑男等,遭北检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

法官认为,陈男无视政府禁令,非法持有具杀伤力的改造手枪及子弹,对社会治安的威胁非轻,也对他人的身体、生命构成潜在危险,行为不当。

但法官审酌陈男坦承犯行,也没有证据证明陈曾持这些枪弹从事不法行为,因此依非法持有可发射子弹具杀伤力的枪枝罪,判处陈3年4月徒刑,併科罚金5万元,全案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