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网路可贩售酒类

15.12.2015  13:37

为发展电子商务,行政院长毛治国今(15)日拍板将开放网路贩酒,但必须修改菸酒管理法,且对未成年行为採取管理规范,初期修法后採试办方式,以袪除社福团体疑虑。

现行菸酒管理法规定,酒的贩卖或转让,不得以自动贩卖机、邮购、电子购物或其他无法辨识购买者或受让者等方式为之,政委蔡玉玲表示,若要开放,必须有配套措施。

政委蔡玉玲说,为了禁止儿少买酒,对现行法规有两种见解,一是透过电子网购就不行,一则强调「辨识购买者」,为了一劳永逸,将修法解套。至于配套管制措施,如何规范未成年儿少透过网路买酒,将请财政部研议。

农委会参与讨论时也提及,目前农民很多自行酿酒,开放网路贩酒,对于农民销售特色酒类也很有助益。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说,将先修法试办,以解除儿少社福团体疑虑开放恐伤害未成年儿少身心健康。

关于国际上的作法,开放且无管控的国家有德国、奥地利、香港等8个国家地区,辅有管控机制的有英、日、陆、星等19个国家地区,美、加、韩则部分开放网路贩酒;不开放国家因宗教因素的有印尼、汶莱,还有越南、挪威、波兰等8个国家。

据了解,初步规划的配套包括:网售也採登记制,申购者填具身分识别(姓名、生日、身分证号),加注警语,限信用卡付款,包装标示酒品与购买者姓名,交货方式可限制连锁式超商取货,取货应主动出示身分证明,店员查验取货者年龄,张贴举发标语等。

行政院将授除了增订菸酒管理法第30条授权规范,并增订贩酒业者与超商违反管控机制的罚则,最高可处25万元罚锾,并可按次处罚,以遏止违规行为。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