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莺救子》年轻 文化差异 孙案两大利因

09.04.2018  08:53
2018年04月09日 08:32 中时电子报 龚邦华

孙安佐案的金牌律师罗伯特凯勒话不多。他到目前为止对媒体说的话都很简短,但却非常有重点。 第一,他会去了解检方办案方向。 第二,孙安佐才十八岁。

有意和检方接触就是展现诚意,了解检方对这个案子的态度,也透露出Plea Bargain (认罪协商)是在他的选项单上。

根据统计,美国刑事案件超过九成是以认罪协商的方式解决的。除非被告自认百分之百清白,那么多半会走认罪协商路线以减轻刑期。

孙安佐真的有可能是开玩笑而已,但是他向警方的自白以及拥有的大批物证对他不利。尤其他的致命伤是用学校的I-Pad去搜寻买重型枪枝,不只搜索一次,而是至少超过十次以上,再加上承认想过要买枪, 所以展现了「意图」,因此玩笑话这部分不太会被考虑。

但是有两点对他非常有利,第一就是年纪。也就是为什么凯勒在他简短的谈话中特别提到。孙安佐是今年一月一号才满十八岁的,也就是才刚刚刚成年不过几个月而已。他在美国没有前科。在美国,这两项加在一起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第二点就是文化差异,孙安佐虽然语言上没有问题,但是他了解美国宪法赋予他的权利吗 ?他了解一旦放弃米兰达权,他所有对警方说的话(甚至在米兰达警告前的所有回答)都会被用来当作不利于自己的证词吗? 他了解美国社会对于学校枪击案的风声鹤唳吗? 所以他的前任辩护律师拉托伊森在接受美国媒体访问时说: 「He did not grew up in the Columbine generation.」意思是孙不是在科伦拜年代下长大的(一九九九年科伦拜高中发生滥杀事件),也就是不了解在美国针对校园发出恐怖威胁(儘管是玩笑)有多么严重。

另外文化差异的部分还包括他是来自台湾的交换学生,不在自己父母的管教之下生活,显然HOME妈也没有真的尽到督导责任,明显放任。这些都是辩护律师可以去强调的。

这个案子最好的结果是认罪协商然后马上驱逐出境。因为在美国坐牢绝对是一个像孙安佐这样小孩不能想像的经验。要是孙安佐没有拥有这么多的弹药的话,想达成这个结果并不难。但是现在检方也必须考虑到当地的居民对这件事的观感,也就是舆论的压力。 我在案情发生后赶到孙的学校的时,和载我前往的Uber司机聊天,他说当地人都知道这个案子,然后他认为这小孩至少该关十年, (现阶段最高也不过五年) 愤怒之情绪可想而知。

当然刑事案件也常常出现 Surprise Factor (意外因素),如果警方办案过程有疑义,或是在司法鑑定上跑出新的物证,都会影响案子的走向。

不过不管怎么看,孙才刚满十八岁以及没有前科这点是不争的事实,来自异国不了解美国民情(像是他认为美国家庭人人有枪)也是可以被理解的。

所以年轻以及文化差异,是替孙安佐辩护的两大利因。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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