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教委会决议 翁启惠1周内书面报告

31.03.2016  11:0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上午决议,要求中央研究院长翁启惠1周内向教委会提书面报告,回国后1周内赴委员会口头报告。

浩鼎案延烧,翁启惠昨天传请辞,教委会下午原定邀翁启惠专案报告议程取消。

教委会召集委员陈学圣上午表示,教委会不分党派决议,翁启惠只要在职1天就须到立法院报告,要求翁启惠1周内先向教委会提书面报告,回国后1周内到委员会口头专案报告,以维中研院长声誉与尊严。105033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