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教学生满足性 高中生:很不恰当

25.01.2018  07:54
2018年01月25日 06:58 中时 陈淑娥

「双方自愿、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性与爱。」翰林出版的国中「健康与体育二下」提到的性教育内容,让家长团体不能认同。大甲高中三年级学生邱玟儒说,一个人就算满20岁了,对性的知识也未必全面成熟,更何况在未成年情形下,教科书出现「双方自愿、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性与爱」这种字眼,我非常不赞成,而且具有诱导的成份在,真的十分不妥当!

邱玟儒表示,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对于性这方面是与生俱来的,教科书也不能避而不谈,站在教育的前提下,应该以明确且适合的方式,来教导学生更充分了解到性,甚至是两性的交往。我现在已经高三了,即将踏入大学的生涯,我身边的同学,也没有出现在不适合的年纪,任意的满足自己的性与爱这檔事。

某私立国中二年级陈姓女同学说,既然刑法规定16岁以上,性行为才合法,那就代表未满16岁不宜发生性关系,不管是不是自愿,或者会不会伤害到人,年纪太小、心智尚不成熟,如果因为好奇心偷嚐禁果,一定会造成彼此的伤害,也许会怀孕或影响课业。陈生认为,等到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后,心智也较成熟,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若能够认定对方是未来的终生伴侣,再来享受性与爱,这样会比较没有后遗症。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