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练涉猥亵女学员遭判刑 台南地院:不服可上诉

07.05.2018  19:25
2018年05月07日 18:51 中时 程炳璋

台南市某健身房高姓教练因涉及下药猥亵女学员,一审遭判2年徒刑,台南地方法院考量双方已和解,最后缓刑5年,高男却在脸书上发文喊冤。高父并留言指责地方法院与媒体挂勾,台南地院7日澄清此案并未发新闻稿,被告若对判决不服,可依管道上诉2审。

台南市26岁高男在市区任职多家健身房教练,因曾失眠到诊所就医,取得安眠药物,去年6月,他趁一名女会员邀约他上健身房运动,提供乳清蛋白配方给女方饮用,却暗中掺入安眠药,令女方意识不清,载往汽车旅馆脱衣、舔乳。

女会员隔日醒来起疑,前往医院採验报警,警方事后在女子胸部查出男子DNA检体,女子尿液中并有安眠药成分反应。全案以药事强制猥亵罪侦办,经台南地院审理,4月底一审判决高男2年徒刑,缓刑5年。

案件经媒体曝光,高男在脸书发文喊冤,并提出7点质疑,高父并在底下留言,称地院与媒体挂勾,散布不实事件。

台南地院7日发声明直指高父所言并非事实,高姓健身教练的案件在侦察、审理过程均有全程录音、笔录与卷证,院方对此案并未制作新闻稿,是媒体自发报导行为,高父未提任何事证即发文指责院方与媒体挂勾,显有误会。

台南地院表示,若被告对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或量刑不服,可寻管道上诉2审救济。而非透过网路或媒体放话,并任由其家人传播不实内容,诋毁法院。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