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李全教贿选案判无罪 民进党大老之子获赔15.6万

11.03.2018  18:13
2018年03月11日 17:05 中时 陈志贤

已故民进党大老蔡介雄之子蔡启新,被控涉入前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贿选案,遭羁押52天,事后获判无罪定谳,蔡声请刑事补偿,获15万6000元,但蔡认为他遭不当羁押,且补偿金额过低,向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声请覆审,合议庭驳回覆审,蔡获刑事补偿15万6000元确定。

蔡启新曾任民进党台南市党部评议委员会召集人,因被控与担任台南市议员的妻子庄玉珠涉入前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贿选案,蔡遭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声押获准,另庄女则获交保。

蔡启新自2015年2月10日至4月2日止,共遭羁押52天,台南地院一审判蔡无罪,台南高分院驳回检方上诉,维持无罪判决,事后因检方未再上诉三审,蔡获无罪定谳。

蔡以他因本案遭羁押52天,声请刑事补偿。台南地院以蔡羁押前,担任成丰工业公司负责人,兼任妻子庄玉珠市议员助理,因遭受羁押致名誉受损、身心遭受痛苦,以每日3000元计算,裁定补偿15万6000元。

但蔡不服,认为台南地检署隐匿部分证据,涉有疏失,他与李全教并不相识,台南地院却未审酌情节轻重,一併羁押他,他认为补偿金过低为由,向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声请覆审。

刑事补偿法庭合议庭认为,台南地检署及台南地院当年处理李的羁押案,并无不当,蔡声请覆审并没有理由,驳回蔡声请,因此蔡获刑事补偿15万6000元确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