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黄金出境未申报 需付百万元罚锾领回

10.04.2018  17:22
2018年04月10日 17:02 中时 陈麒全 被查出的有金条7条、金元宝2个。上面打印了「景福」、「千足纯条」、「9999」等印记,每条重186公克,金元宝上面也打印了「千足金元宝」等印记,每个重37公克,总重1384公克,海关初步估算价值约174万元。(陈麒全摄)

陈姓旅客9日携带母亲委托保管的金条及金元宝搭机赴美,因没有申报超过额度,被海关查获暂扣,再粗估黄金现值后,恐将缴交114万元左右的罚锾才能领回。关务署台北关再度呼吁,旅客出入境携带现金、黄金、珠宝等通关前务必申报,以免被查获遭到罚锾处分。

海关表示,本国藉陈姓旅客9日下午到达桃园机场第2航厦航空公司柜台,办理晚间7时飞往美国纽约班机的报到手续,他的托运行李经过X光仪透视检查时,值勤的航警局安检大队安检员认为影像可疑,通报台北关关员到场会同开箱检查,发现行李里面有金条7条、金元宝2个。

海关关员在查到的金条发现,上面打印了「景福」、「千足纯条」、「9999」等印记,每条重186公克,金元宝上面也打印了「千足金元宝」等印记,每个重37公克,总重1384公克,海关初步估算价值约174万元。

陈姓旅客向海关表示,因为母亲身体不好,他从美国回台湾探视后,在要回到美国时,他的母亲把这批金条交给他,要他带回美国保管,他不清楚携带黄金出境要申报的规定。

台北关表示,陈姓旅客携带的黄金依规定暂时查扣,并依据洗钱防制法规定,将扣除法定准许携带的2万美元额度,初估陈姓旅客超额携带的黄金,会处罚114万元左右的罚锾,旅客必须缴交罚锾后,才能领回黄金。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