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大桥严重延宕 国工局:30日内限期承包商改善

30.05.2016  16:27

金门大桥工程进度延宕,交通部国道新建工程局今天发布声明表示,金门大桥工程因承包商「国登营造公司」履约执行进度严重落后,已严密督促承包商增补人、机、料等施工资源,并依契约一般条款规定,要求承包商提出赶工计画。

但国工局指出,承包商在自办能力不佳、专业工班人力不足与材料进场延宕等情况下,仍未引进协力厂商及船机资源,致工程进度落后持续加大,今年1至4月虽赶工执行,结果进度却仍扩大落后至16.07%,显无赶工企图与决心。

国工局表示,与金门县政府共同研商在符合契约与政府採购法前提下,採取后续必要契约处置作为,以确保最大之公共利益。今年2月工程进度因持续落后逾10%,当月书面通知承包商启动停权机制,「其延误履约期限情事,予以刊登政府採购公报,并停止投标权利1年」;再鑑于5月25日进度持续落后扩大至18.72%,承包商推动工进不力事实明确,已依据契约规定正式发函通知承包商在契约规定30日内改善。

国工局指出,届期若承包商仍未改善,将以书面通知承包商终止契约,后续由本局接管工地及重新发包等事宜,基于本工程履约进度严重落后系为事实,故不论刊登政府採购公报或终止契约均为厂商履约延误之必要处置作为。

如承包商无法如期改善进度,终止契约后,因应接续工程重新发包,将儘速完成相关发包文件并订定厂商资格,于最短时间公告招标,觅得优良厂商接续完成金门大桥工程。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