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民法 女性再婚禁止期缩至100天

02.06.2016  03:27
日本国会1日通过新民法,将女性禁止再婚期间从离婚后6个月缩短至100天。(美联社)

日本国会1日通过新民法,将女性禁止再婚期间从离婚后6个月缩短至100天,若离婚时由医生证明女性没有怀孕,即使在100天内也可以再婚,此法乃为避免发生亲子认定的纠纷。日本明治时代制定民法以来,首次修定此不合理的规定。

日本参议院1日一致表决通过民法修正案,将女性禁止再婚期间从6个月(约180天)缩短至100天,附加条文规定,3年后再重新评估新法的内容。新民法将自公布日起施行,日本政府还将与日本医师会等协调,将女性离婚时未怀孕的医生证明格式统一。

日本的民法有关亲子关系认定的规定是,离婚后300天以内出生的小孩为前夫之子,再婚200天后出生的孩子乃现任丈夫之子。为防止出现「不知小孩父亲是谁?」的纠纷,规定女性离婚后6个月(约180天)之内禁止再婚。

日本最高法院去年12月在判决时裁定,女性离婚后超出100天期间禁止结婚的规定有违宪之嫌,乃缺乏合理性的过度限制。如果离婚与再婚之间相隔100天,则亲子认定不会出现重迭。

多位法官在陈述意见时也指出,若医学上能够证明女性离婚时没有怀孕,就不会出现父亲认定的问题,故不应设立禁止期间。这次的判决也促成了这次的修法。

法务省在违宪判决下达后,便先通知日本全国各地方政府,女性离婚超过100天便可受理结婚登记,截至4月已受理703件再婚登记。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