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犯李国辉凌晨3时遭裁定羁押

24.11.2017  11:39
2017年11月24日 10:39 中时 陈俊雄

缅甸华侨李国辉涉嫌纵火酿成中和公寓9死惨剧,新北地院召开羁押庭后,以李男所犯为重罪,且有反覆实施、逃亡等由,凌晨3时许裁定羁押。

新北地检署表示,李国辉基于杀人、放火烧燬现供人使用之住宅之犯意,先于21日晚间持宝特瓶前往新北市中和区之加油站购买汽油后,将盛装汽油之宝特瓶置放于兴南路二段65号3楼楼梯间,并于22日晚间20时43分许将预藏宝特瓶盛装之汽油,泼洒于该址3楼至4楼楼梯间之杂物,再持打火机点燃,火势由4楼楼梯迅速间延烧至4、5楼住户套房,致9名被害人逃生不及不幸罹难。

案发后新北地检署立即指派主任检察官洪三峰、检察官蔡妍蓁连夜赶赴现场勘验,并指挥警方调查,检警循线查获李国辉到案,检察官于23日讯问李国辉后,以李某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且系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刑期徒之罪,今日凌晨3时许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至于出租公寓连姓房东,因涉嫌公共危险等罪嫌,经检察官讯问后以5万元交保。

案发后新北地检署也协请犯罪被害人保护人协会新北分会前往关怀被害人家属,并迅速完成相验,检方表示,由于这起纵火案为社会重大嘱目案件,检方将迅速、缜密完成侦查,厘清刑事责任。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