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仪解禁 教部:正向管教取代处罚

02.06.2016  12:46

教育部今天到立法院做「推动校园民主及性别平等教育」专案报告,对于服仪规范,重申不得作为处罚依据,并期待学校採「正向管教」取代处罚,引导学生自我负责。

教育部于5月20日公告「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修正规定,增列「学校不得将学生服装仪容规定作为处罚依据」原则,学校不得以服仪不整为由记过,学校还是可以管服仪,但应透过公听会、投票等民主形式订定规范。

服仪自由学生阵线日前到教育部陈情,盼要求各校学生自由选择穿着,除了不能记过,也不能用爱校服务等方式变相惩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邀请教育部专案报告,教育部长潘文忠在书面中指出,各校服仪规范应举办公厅会、说明会、或问卷调查,广纳学生和家长意见,循民主程序订定。

书面报告重申,「不得将服装仪容作为处罚依据」所称的「处罚」,是指警告、记过等方式,期待学校尽量採取非处罚之正向管教措施辅导学生,引导学习自我负责的涵养。

对于个别学生用奇装异服、穿夹脚拖等方式挑战服仪规范,教育部呼吁教学现场应尽量瞭解学生违反规范的原因,视个别情形予以辅导。105060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