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服务费挹注 观光局:助吸国际客

20.11.2016  18:36

立法院预算中心认为,机场服务费一半做为观光发展基金,正当性不足。交通部观光局回应,有开拓台湾国际市场,吸引国际客来台。

观光局说,机场服务费挹注观光发展基金是根据「观光发展条例」,条例明订观光局得徵收出境旅客的「机场服务费」,观光发展基金在1999年奉行政院核准设立时,当年4月1日起,就依法随机票收取机场服务费。

机场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及分配方式,则列在「出境航空旅客机场服务费收费及作业办法」及「国际机场园区发展条例施行细则」,观光发展基金可获分配50%。

台湾的机场服务费多次调整,最近一次是在2015年,从每人新台币300元提高为500元。

观光局表示,机场服务费挹注观光发展基金,确实有助台湾开拓国际观光市场,吸引国际旅客来台,进而增加国际航班起降,连带提高机场使用率及起降费的收益。

观光局说,机场服务费分配在观光发展基金部分,用来办理国内外观光宣传、活动推广及產业辅导等,加上中央与地方共同努力,来台观光人数逐年大幅成长,并在2015年破千万人次,创造4589亿元观光外匯收入。

根据立法院预算中心106年度预算评估报告显示,机场服务费一年收入约116亿元,观光发展基金获分得58亿元,其次是桃园机场公司约45.5亿元、民航局约12亿余元。105112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