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学机车装追踪器企图性侵 恶狼判囚2年4月

30.01.2018  11:32
2018年01月30日 11:14 中时 林伟信

高雄市张姓男子为追求班上17岁的女同学,竟在她的机车上偷装卫星导航追踪器,掌握她的行踪后深夜在路上拦截,将她强拉进他的汽车内企图性侵,因她挣扎才未得逞;最高法院考量张男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将他依对少年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4月定谳。

年满18岁的张男与被害少女是高职夜间部同班同学,他因追求对方不成,竟趁她机车停在校内停车场时,在她的机车上装追踪器,2015年6月26日深夜,他透过追踪器掌握她的行踪,张触犯妨害秘密罪部分被判刑4月、易科罚金确定。

张男发现被害少女的机车沿高雄市小港区高凤路行驶,开车半路拦下她,不顾其反抗强拉她进汽车后座,并将车门上锁剥夺行动自由,再开车到偏僻处停车,对她伸出狼爪,强摸胸部、下体,还企图强脱对方裤子。

被害少女拚命挣扎张男性侵未得逞,她苦苦哀求1小时后他才同意载她回家,张男将少女载回机车停放的路旁,并要求她收下2000元,才让她下车离去;案发后被害少女在机车底盘发现追踪器,随即报警并交出张男给付的金钱,对她伸魔爪的同班同学提告。

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为,张男仅因爱慕少女即以非法手段探知其非公开活动,藉此掌握她的行踪跟追性侵未遂,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想要和解但被少女拒绝,依成年人对少年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4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