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当选无效 律师:难以服气

21.01.2016  21:46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被判议员当选无效后,透过律师李永裕发表看法。(洪荣志摄)

眾所瞩目的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被控议员当选无效官司,歷经长达1年多的审理后,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5点宣判,李全教被判当选无效。由于此案的终审在二审,李全教与台南地检署及对手王峻潭,也将于台南高分院一决胜负。

「民进党大胜我心里早有准备,我对台湾的司法和政治已经没有期待!」李全教得知判决结果后,除传Line表达心声之外,也透过律师李永裕说,对台南地院应依职权调查的必要事证,没有调查清楚即判当选无效,「深表遗憾及不服」,决定上诉到底。

李全教还质疑,「我不懂,既然检察一体,蔡丽宜襄阅主任检察官起诉我,她先生王参和竟然可以当我主审法官,硬不迴避。」

一审合议庭认为,先前一审被判贿选有罪的黄澄清,担任李的玉井区竞选总干事;同案亦被判有罪的李丽华、康清良,也分别担任李的望明里竞选活动负责人。黄先从李的竞选总部取得贿款后,再交付李、康向选民贿选。3人的贿选行为,应是经过被告授权或同意或不违背本意,因此李全教应就竞选团队成员的贿选行为负责。

不过,李全教认为,整个判决书和他有关的部分,就是黄澄清有向总部拿钱;同时,法官的心证也认定他一定知情,「这完全是硬拗」,他不服。因为要求传讯拿钱给黄澄清的证人,法官硬是不传,这完全是预设立场屈从政治的违法判决。

李永裕也强调,黄澄清在前年9月28日才担任李全教玉井区竞选总干事,但3人行贿却是前年8月中的事情,「那有公司要替员工进公司之前的行为负责?」同时,他们要求法院调查黄澄清贿选资金的来源,法官也不採纳,判决结果让他们难以服气。

前年11月27日李全教竞选台南市议员期间,玉井区农会总干事黄澄清等3人被控替他买票,案由台南地检署侦办中。选举结束,李全教不仅击败对手王峻潭当选议员,还于12月25日在民进党议员席次过半的情况下,「逆转胜」赢得议长宝座后,南检及王均赶在前年底追诉时效截止前,分别对李提起议员当选无效之诉,台南市长赖清德更于去年1月16日公开宣称「司法未厘清之前,不进议会」,引爆府会僵局。直到8月28日赖才因登革热疫情严重,进入议会寻求奥援。

去年7月31日台南地院判决黄澄清3人贿选有罪,全案正上诉二审中。至于李全教议员当选无效之诉,歷经长达1年多的审理,数度引发绿营人士的不满要求速审速结后,台南地院于上月21日辩论终结,今天下午5点判决当选无效。

据查,目前李全教的涉贿官司,除民事部分的议员当选无效案外,还有刑事部分的议长行求贿选案,现正于台南地院审理中。至于另起刑事的李全教议员贿选案,南检原于去年11月6日处分不起诉,案经台南高分检发回后,目前仍在续查中。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