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青卖过期食品 4店长2店员遭诉
08.03.2016 16:07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台中市卫生局民国103年10月稽查松青超市14家门市,查获其中4家将过期食品改标再贩售,台中检方今天依诈欺取财未遂等罪起诉4名店长及2名店员。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松青超市台中市三丰、大甲、光復、黎明4家分店将卖不完的过期小菜改标延长保存期限,或加热改制成便当、炸物熟食重新上架。
起诉指出,三丰店以过期卖不完的小菜油鸡、秋刀鱼、糖醋嫩姜等食材,改制成便当贩售;大甲分店则将过期的凉麵以及小菜等全都放冷藏柜内,准备重制成便当前遭查获。
检方认为,松青4家分店将过期食品再贩售,严重损及消费者权益,依诈欺取财未遂等罪起诉4名店长及2名店员。1050308
(中央社)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08.03.201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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