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颖判不引渡 外交部遗憾将研议上诉

23.09.2016  23:34

外交部今晚表示,对苏格兰高等法院判决林克颖暂时不需引渡到台湾服刑感到遗憾,法务部及相关外馆处将持续与苏格兰检方研议提起上诉。

在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商林克颖引渡案,苏格兰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宣判,判决林克颖暂时不需引渡到台湾服刑,外交部晚间提出回应。

外交部指出,英国司法程序系为三级三审制,这次宣判为苏格兰高等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并非终局判决,虽感遗憾,但不放弃努力,仍将促请苏格兰检方研议提起上诉。

外交部及相关驻外馆处将与法务部共同努力,持续争取引渡林克颖来台服刑,盼正义终能获得伸张。

中华民国与英国在2013年10月16日签署引渡备忘录,苏格兰检方在翌(17)日即逮捕林克颖,经苏格兰地方法院审理后,法院在2014年6月11日开庭宣判林克颖须引渡返台服刑,同年8月初并经苏格兰司法部长批准引渡,林克颖同年8月15日提起上诉,全案移由苏格兰高等法院审理。

林克颖迄今已羁押在苏格兰爱丁堡监狱超过2年10个月。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检辩双方曾就中华民国法理地位、法院审判程序公正性、监所状况及是否会再以脱逃罪追诉林克颖等节进行激烈攻防,期间法务部及驻英国代表处与苏格兰检方密切联繫交换意见,提供有利资讯以协助苏格兰检方进行答辩。

外交部说明,台英双方法务部门曾为本案签署引渡备忘录,且苏格兰法院承认中华民国在本案具有法律地位,已创下台英司法合作先例。105092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