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长允诺附带5决议 林口分局可望明年1月成立

23.12.2017  02:41
2017年12月22日 23:27 中时 谭宇哲

新北市议会22日进行市府总预算审查,市议员赖秋媚针对林口警分局设立案抛出五点附带决议,包括泰山地区居民治安、交通由新庄分局指挥,并成立单一洽公窗口,以及8个月内设立第三间派出所等,经警察局长胡木源全数答应后,林口分局可望顺利在明年1月中揭牌成立。

新北市警察局成立林口分局计画日前获警政署核准,预计将林口、泰山区纳入管辖,但泰山居民不满警勤区从新庄分局换到林口,洽公路程需改道山路,车程上看20至30分钟,赖秋媚多次在议场反映民意,让林口分局成立一度卡官。

赖秋媚22日下午于新北市议会大会中一改反对态度,提出五点附带决议,包括第一:泰山区交通、治安等业务由新庄分局指挥;第二:新庄分局各派出所成立单一窗口接受泰山民眾洽公业务;第三:未来林口分局侦查队一小队进驻泰山;第四:泰山人口数达一定数量后成立新庄第二分局;以及第五:6至8个月内设立泰山第三个派出所。

警察局长胡木源答询时当场予以允诺,待议会三读后,林口分局可望顺利在明年1月中揭牌成立。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