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锡山贪污案 部分被告认罪

03.06.2016  13:42

前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等人涉贪案。台北地院今天开庭,网远科技负责人李保承、登记负责人萧月妮、会计萧月如等人,针对检方起诉内容当庭认罪。

林锡山主导办理立法院多起电脑软硬体设备招标案,涉嫌收贿新台币3950万元后泄露底价,包庇让网远科技公司取得採购标案,全案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遭检方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网远科技负责人李保承、网远登记负责人萧月妮、会计萧月如、业务经理林明玉等人针对检察官起诉内容,均当庭认罪;而立法院资讯处承办苏百惠、高级分析师蔡望怡则声称戮力从公,并为国家尽心尽力节省纳税人的钱,绝无不法并泪洒法庭。

李保承向法官表示,对于检察官起诉的内容没有意见、也认罪,但针对「民意匯流案」、「MaM」等细节有认知上的落差,因为在整起案件上他都是处于「被动的角色」,也就是被林锡山要求索贿,希望就这点可以再行厘清。

李保承也认为,因为当时被羁押时心情太过紧张,加上他不擅言词表达,且平常也服用安眠药就寝的习惯,所以自白书的供述会比侦查时的言词更完整。

另外,法官询问他对于提供每案20%的回扣给林锡山有无意见时,李保承则回应,他当时并不认识林锡山,且一刚开始对方都说以借款的名义,并包裹式索取款项,并非逐案给付,因此20%的计算方式是他经计算后的数字。

林明玉则强调,104年9月的300万元款项,及103年2月份的1450万元,虽然她确实与李保承从新竹搭高铁北上立法院,但李在秘书长室交付款项时他并未在场,也不曾参与筹钱、送钱等行为。105060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