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违法核准震南建厂 高市经发局胜诉

21.06.2016  22:38

震南铁线公司在高市路竹区设厂争议不断,附近居民担心建厂后排放酸洗废液污染农田,提起行政诉讼指控市府经发局违法核准震南,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予以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震南公司依產业创新条例规定向高市府经发局申请台糖公司所有坐落高雄市路竹区新园段2014、2015地号等2笔农牧用地设置產业园区,作为產业开发基地。

其中基地涉及非都市土地开发办理土地使用分区变更部分,经转送经发局审议后,于民国104年3月20日函准震南公司于该土地完成区内整地排水及公共设施用地整地等工程并缴纳回馈金后,得申请办理变更使用分区而予以开发。

原告许姓男子等3人以该开发案周边的当地居民身分自居。他们认为,震南公司于设厂后產生的酸洗废液、酸雾等,将影响他们的生活环境、农地灌溉与养殖用水。以此为由,不服经发局许可震南开发处分,提起行政诉讼。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议庭则认原告兴诉无理,予以驳回。

合议庭认为,许男等3人并非开发基地范围内的居民或土地所有权人,高市经发局对震南土地变更使用分区开发案的许可处分,并未直接影响原告等人法律上权益,原告等人均非原处分的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欠缺诉讼权能,不具备原告适格要件,全案因此予以驳回。

台湾国际扣件展4月中旬在高雄登场,新园农场自救会30余人,开幕开天到展场前抗议扣件制造商震南公司不该把工厂盖在农业区,污染良田,之前自救会也分别赴高市府及议会陈情,日前本案辩论终结时,自救会也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声援原告。105062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