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案 台大声明稿:教育部速核定新校长上任

26.01.2018  23:34
2018年01月26日 22:29 旺报 李侑珊

国立臺湾大学声明

有关近日教育部、监察院、立法院及媒体关切本校校长遴选过程等相关疑义,谨择其重点说明如下,望各界谅察:

一、 管中闵教授确于校长遴选作业前已报校核准兼任台湾大哥大独董。本校依教师兼职审议程序于106年5月17日同意管教授兼职。管教授当选后于107年1月12日已请辞该兼职。

二、 有关利益迴避之问题,遴选委员会于1月11日已发声明强调,依据遴选委员会作业细则规定,蔡明兴委员并不具备不得担任委员之事由。

三、 教育部107年1月12日来函询及遴选过程据报载似有疑义、教育部107年1月24日转监察院函据诉遴选过程涉有瑕疵,本校已分别于107年1月16及25日回復略以:本校校长遴选过程均依教育部核备法令办理,殆无疑义。

四、 教育部107年1月26日復来函询及据报载管教授发表论文似涉不当引用疑义,本校业经调阅与查证相关资料, 已于今日召开学术伦理委员会审议并获得结论如下:

1. 经参考该次研讨会主办单位(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有关研讨会之性质及论文发表相关事项之函覆,并经学术伦理委员会成员确认相关资料后,认定:(1)该次研讨会系为「让该领域学者,在公开的会议里发表正在进行的研究,并以初稿形式得到研讨会参与学者的回馈与评论」之较为非正式学术会议;(2)于研讨会中所发表之论文并未事先经过同侪审查,研讨会论文集既未申请ISBN,亦未于事后发送至主要图书馆供一般大眾参阅。研讨会主办单位回函亦指出,其之所以将论文集结成册目的在于「让与会者方便阅读,并无公开发行。由于研讨会论文尚非正式出版的论文,论文作者可以在会后,参考回馈与评论修改其论文,投稿学术期刊,经其审查通过后始为正式出版。」

2. 由上可知,本件系争论文并非已经完成且符合其所属领域学术论文格式要求之正式公开发表或出版之论文,仅是于研究过程中所呈现的暂时研究成果,为未来正式公开发表寻求同侪的专业意见,做为未来研究方向与论文内容修正之参考。

3. 综合上述说明,本校学术伦理委员会一致同意,本件系争论文非属本校「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及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要点」之规范或处理对象,故决议不予立案调查。

五、 另本校在遴选委员会正式进入资格审查前,已依教育部函示,将管中闵教授资料送教育部及科技部审核是否有违反学术伦理事项,均经教育部及科技部函覆管教授并未有违反学术伦理事项在案。

本校校长遴选委员会于107年1月5日完成校长遴选作业,1月10日即将新任校长相关证件资料报请教育部自107年2月1日起聘任。惟近日媒体之报导造成诸多纷扰,已损及大学自主之精神,以上声明盼能厘清争议,并祈教育部儘速核定本校新任校长,俾让校园回归平静,校务得以顺利推动。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