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亚案、马国案达成4结论 陆方允诺共同侦办
21.04.2016 23:21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法务部协商团今与大陆公安部针对跨境电信诈欺案进行协商,初步达成肯亚案及马来西亚案合作侦办、陆方同意家属探视等4点结论;至于45人的遣返回台一事,陆方并未拒绝遣返回台,但未作具体承诺;另双方对第三地犯罪,是否陆、台籍嫌犯分别遣返处理等问题,双方将留待日后继续协商,因此确定45人明天不会返台。
会后记者会上,中国大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两岸可以共同侦办肯亚及马来西亚案,大陆愿意提供相关卷证。
至于家属探视方面,陈士渠指出,按照大陆法规,须等到审判结束后才能探视,但可以透过海基会与陆委会,依个案来处理。陈士渠表示,大陆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肯亚案的台籍嫌犯侦查、起诉及判刑。
有记者提问在大陆起诉判完刑后,是否可以回台湾?陈士渠则没有回应。
今天的协商会议,初步达成4项结论,包括:
1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实施7年来,成效有目共睹,有利两岸人民,其执行成果值得珍惜并延续执行。
2、关于肯亚案及马来西亚案,双方同意开展合作侦办。
3.陆方同意家属探视,依规定积极安排。
4.对于未来打击跨境犯罪,双方同意共同建立原则,以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保护被害人、有利于实现社会正义。
(集团连线报导)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1.04.2016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