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猪惊觉为组合肉 求偿5倍败诉

22.12.2015  21:13

今年2月21日,万姓民眾到吃到饱餐厅用餐,发现猪肉的顏色、纹路有异,煮沸后整片猪肉分离,因而认定是「重组肉」,万依照《消保法》向餐厅求偿3680元,士林地方法院简易庭判他败诉,万上诉后经合议庭驳回,全案定谳。

万男认为,餐厅提供成分不明组合肉,低于广告标示的梅花猪肉片,违反专业水准的合理期待,要求5倍赔偿。

法院认为,万男主张「梅花猪肉」含有不明成份,但根据餐厅提供的文件,输入產品许可证明,并经新北卫生局现场稽查,发现「调理组合肉卷」却为猪肉,并非成分不明猪肉。再者,虽然没有标示「重组」二字,但吃到饱火锅餐厅收费368,提供食材上百种,虽有遗漏但无法认定餐厅是故意欺骗消费者,判决万男败诉,诉讼费用1500元由他负担。

(中时即时)